最近有部新片井喷了。
它去年11月在印度上映,不仅引起印度人的内部狂欢,更创下IMDB史上印度电影的最高分纪录,高达 9.7,目前稳定在 9.3;
在豆瓣也有 8.7的高分,它就是——
杰伊·比姆
Jai Bhim
提起印度,大多数人的印象是混乱、腐败、脏乱差,更是底层人民叫苦连天,宝莱坞却歌舞升平。(参见:)所以,这部《杰伊比姆》让人耳目一新。
它和印象中的印度大片不太一样,没有动辄使用人海战术和五彩斑斓的尬舞。
更多的,是前所未有的真实和稳健。
比如男主角直到影片开始半个小时才出现,故事的主线则过了快一个小时才真正开始。
此片所述,是此前不太被展现的那些印度贱民的生活。
故事情节简单清晰,由真实事件改编。
1995年,在印度南部,一个辖区督查家的金戒指丢失,警察为了赶快结案,就随便抓来一个贱民拉贾来顶罪。
他们残忍地动用各种私刑,准备屈打成招。
拉贾几乎被打得不成人形,但他拒不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。
在警局外,他怀孕的妻子找来一位律师钱德鲁帮忙,准备控告警察。
在九十年代的印度,给贱民当律师那真是匪夷所思的事情,钱德鲁当然不是一般人,他一不为钱,二不为名;
为的只是一个公道。
这起滥用职权的小案件,体现出很多有共性的东西,比如腐败、暴政。
更难得的,是共性之下独属于印度的东西。
比如种姓。
印度的种姓制度有三千多年历史,身份世代相传。
在婆罗门、刹帝利、吠舍、首陀罗四个等级之外,还有一个“第五等级”,也就是最低级的贱民。
贱民被称为“秽不可触者”。
顾名思义,他们被认为是最卑劣的人,不能受教育,不能穿鞋,只能从事最低等的工作。
在印度,一切都建立在种姓之上。
一开篇,警察站在监狱门口释放犯人,什么都不管,只听你的姓。
高等种姓就直接释放,低等种姓便继续关押。
印度曾有大量的“贱民顶罪”现象。
他们连人都不算,随便一个拿来用一用也无妨。
实际上,不只是印度,“分等级”是人类的劣根性。
当警察对着钱德鲁说“贱民多盗窃”时,他的第一反应就是:
“哪个阶层没有小偷”。
真正给人打上烙印的,是定义,而非天理。
影片用大量篇幅,去注视边缘部落人的日常。
如何抓田鼠、抓蛇、制草药。
又如何在风雨飘摇的草屋里谈情说爱,在田间休息时捧着收音机。
里面充满生活细节,古朴的浪漫,以及原始的美感和仁慈。
拉贾抓到蛇,就立马放生,抓到田鼠也不会全部杀死。
所以影片难得的,是它费心地还原“贱民的尊严”。
当拉贾坎努的妻子拒绝警察接送的吉普车,赤着脚走回村;
当她无视贿赂,头也不回地离开一个个富丽堂皇的办公室。
不需要歌舞,你也会相信,这是一个骨子里充满生命力的民族,因为最高贵的美,无须等级的定义。
印度的特殊性也就在于:
社会制度和种姓制度的交错纵横。
在现代化制度的包裹下,实际上奉行的仍旧是地主长工的一套旧社会逻辑。
一个村落,仅仅十几公里的距离,就能有如此大的贫富差距。
一边还在平地垒屋的原始社会,一边身居高位者,就能安然端坐在锦衣玉食的房间里。
督查家发现蛇,立刻把贱民叫来,用完后挥之即去。
正是发现这个问题,《杰伊比姆》用两种拥有权力的人,构成一组对比,也指明一个方向。
警察和律师,在某种程度上说,都是享有高种姓特权的人。
一方是疯狂的滥用。
把贱民当作蝼蚁,让他们无声无息的在这片土地上死掉也毫不关心。
一个部落里,粗粗计算就有7000人被诬告,走在路上就被抓走顶罪,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另一方则是坚定的觉醒。
钱德鲁所代表的律师,深知使命根本不是反对警察,进而反对整个政府。
而是放弃利己,去发扬社会本该有的真利他主义。
那么,这个片名“杰伊比姆”,到底是什么意思?
“杰伊”在印度语中意为“胜利”,所以实际上更准确的翻译是“万岁比姆”。
比姆,则是印度伟大的种族平权者比姆拉奥·拉姆吉·安贝德卡尔的简称。
他是印度的宪法之父,出身贱民,凭一己之力改变种姓歧视的泥潭。
在印度,“杰伊比姆”是一句广为流传的口号,它所隐含的大概是一种改变民族的信心。
当钱德鲁在法庭上陈词时,他说的是“不要践踏部落”。
当警官在陈述案情时,上司给了他一巴掌,让他使用属于自己部落的泰米尔语。
联系到印度惨痛的殖民历史,其中又有多么哀切的保护本土的苦心。
在最后的法庭上,镜头短暂的落向两方势力,一边是赤脚、皴肤,衣着五彩斑斓的贱民。
一边是精装油头的公务员。
此时即将开战的就不仅仅是符号化的“西装VS传统服饰”或“弱者VS强者”。
而是一个“虚伪民主”VS真正的“天赋人权”。
当钱德鲁在法庭上说着:
“拉贾的部落,在地图上都没有位置,但他们熟悉的弓箭手在这个土地上已经扎根几个世纪。”
这句话就太动人了,
在这个现代测绘科技无法容纳的维度里,有些东西会长长久久的栖息下去。
所以,如果要问爱国主义怎样引导,才不至畸形?
就像片中的钱德鲁和部落人民一样,去发挥你的自由意志,真正意识到一切改变都关于你我,关于每一个人。
因为时间是我们的,土地是我们的,历史是我们的。
改变在我,吾爱吾土。